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怎么算?
## 基本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最多11个月。
## 仲裁时效的三种计算方式
司法实践中,对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存在三种观点:
**方式一:逐月起算(主流观点)**:二倍工资具有惩罚性,每月二倍工资差额分别计算时效,从应当签订合同满一年届满之次日起算一年仲裁时效。即从用工满一年之日起算,全部11个月同时进入时效。
**方式二:届满之日起算**: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或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
**方式三:按月分别起算**:各月二倍工资分别从该月工资应付之日起算时效。
## 各地司法实践差异
广东高院主要采用第一种观点。建议劳动者尽快维权,避免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 维权要点
1. 整理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工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
2. 计算应得二倍工资差额(月工资×11)
3. 尽快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4. 注意收集用人单位拒签合同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