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哪些人可以申请
家庭暴力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被申请人可以是家庭成员,也可以是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同居情侣)。
## 申请的条件与材料
条件:①有明确的被申请人;②有具体的请求;③有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材料:申请书(说明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证据和请求)、身份关系证明、证据材料(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 保护令可以包含的措施
-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 禁止获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 申请与执行
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作出。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