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化解模式:广州白云区法院采用"前端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处置模式,通过五步流程(精准核算→协商让利→阶梯还款→完善保障→司法确认)化解了12起跨五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及600余台营运车辆、3900余万元标的。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兼顾了债权人回款保障和企业经营喘息空间。
案号信息: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典型案例
涉及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司法确认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融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义务)
案件背景
2023年以来,某融资租赁公司向广东、广西、江苏、浙江、安徽五省的多家汽车租赁企业提供新能源营运车辆售后回租服务,多家关联承租企业和多个自然人共同对债务提供抵押、连带保证担保。
后期,多家承租方因经营困难长期拖欠租金。2026年7月,融资租赁公司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要求相关承租方清偿欠付租金、违约金、留购款,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批案件共12宗,涉及营运车辆600余台,横跨五省区,涉诉总标的达3900余万元。
法院化解方案
承办法官认为,该批跨区域系列案件标的金额高、牵涉主体广、产业链影响深。若全部开庭审理、集中查封处置营运车辆,不仅审理周期长,还可能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车辆贬值,引发上下游连锁经营危机。
法院采用"前端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处置模式:
第一步:精准核算债务基数。办案团队逐条梳理全部融资租赁合同、还款流水记录,精准核算各案件项下欠款本金、违约金以及担保责任范围,锁定3900余万元和解债务基数。
第二步:协商让利。多次组织多方会谈,向融资租赁公司释明利弊,引导其从长远回款、降低资产处置损耗的角度考量,调减逾期违约金、减免相关维权费用,切实减轻债务人短期偿债负担。
第三步:定制阶梯还款方案。结合新能源营运车辆行业现金流周期性波动的特点,量身定制差异化阶梯分期还款方案。还款周期设置18至47个月不等,最长履约期限延展至2030年,采用前低后高的还款节奏,匹配企业阶段性经营收入。
第四步:完善履约保障。调解方案中继续保留车辆抵押、公司及自然人连带保证的双重担保模式,并将保证期间延长至全部债务到期后三年,债权人回款权益得到充分兜底。
第五步:快速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一旦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重新诉讼。
法律要点解析
1. 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风险点(《民法典》第752条)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是近年来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但存在以下风险:(1) 承租方经营困难导致租金拖欠;(2) 车辆等租赁物贬值或处置困难;(3) 多方担保链条复杂,跨区域协调难度大。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本案展示了通过多元解纷机制批量化解此类纠纷的有效路径。
2. "前端调解+司法确认"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阶梯还款方案的设计要点
合理的债务重组方案应考虑:企业经营收入的周期性波动、行业特点、保证期间的设置、担保物的保值需求等。前低后高的还款节奏能给企业"喘息空间",同时通过延长保证期间保障债权人利益。
常见问题
Q1: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批量违约怎么处理?
可考虑法院"前端调解+司法确认"模式:(1) 精准核算欠款本金和违约金;(2) 协商调减违约金和维权费用;(3) 定制阶梯还款方案匹配企业经营收入;(4) 保留双重担保并延长保证期间;(5) 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相比诉讼查封,该模式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灵活性更强。
Q2: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力吗?
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重新诉讼,大大缩短了维权周期。
Q3:融资租赁承租方经营困难拖欠租金,出租方能怎样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752条,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但实务中,批量诉讼查封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和资产贬值。建议优先考虑调解程序,通过违约金减免、分期还款等方案实现双赢。
关键要点总结
- "前端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可高效化解批量融资租赁纠纷(12宗/3900万元)
- 阶梯还款方案(前低后高、最长延展至2030年)兼顾企业经营喘息和债权人回款保障
- 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债务人违约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01条)
- 保留车辆抵押+连带保证双重担保并延长保证期间至债务到期后三年
律师建议
对融资租赁公司: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应完善对承租方经营能力的尽职调查,设置合理的违约预警机制。发生批量违约时,不宜一味选择诉讼查封,可考虑通过法院调解程序实现一揽子化解,降低资产处置损耗。
对承租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时,应主动与出租方协商,而非消极拖欠。通过法院调解程序可以获得违约金减免、还款期限延展等优惠条件。同时应注意保留经营财务数据,以便在协商中证明还款方案的可行性。
对担保人:在为他人的融资租赁债务提供担保前,应充分评估主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担保风险。如已涉诉,可积极参与调解,争取更有利的担保条件(如缩短保证期间、限制担保范围等)。
本案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典型案例。融资租赁纠纷涉及跨省、批量、多方担保等复杂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应对策略,拨打广东瀚杰律师事务所咨询热线:133-226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