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
-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
-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争议
- 工程质量纠纷
- 工期延误纠纷
-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争议
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是承包方最重要的权利保障之一。
注意:优先受偿权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三、追讨工程款的步骤
- 发函催告:正式书面催告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 工程造价鉴定:对有争议的工程量或价款申请鉴定
- 提起诉讼: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 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发包方财产或冻结账户
- 主张优先受偿权:在诉讼中明确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四、证据准备要点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
- 竣工验收报告
- 工程结算书及结算审核报告
- 已付工程款凭证
- 往来函件及会议纪要
五、质量问题抗辩的应对
发包方常以工程质量问题作为拒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承包方可以:
- 提供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作为工程质量合格的初步证据
- 如发包方主张质量瑕疵,要求其提供鉴定报告
- 区分"工程质量缺陷"和"正常使用损耗"
- 如确有质量缺陷,可主张在合理修复费用范围内扣减工程款,而非全部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