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承揽协议掩盖劳动关系,外卖平台被判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外卖骑手与平台公司签订《承揽协议》,约定自备工具、不受管理,平台却要求其上下班刷脸考勤、每月上满28天、不能拒绝派单。骑手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双方是否为劳动关系?

案情回顾

刘某通过手机APP注册为某平台企业的接单员,同时注册了个体户工作室。刘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承揽协议》,约定:刘某自备工具承接配送业务;刘某上下班需要刷脸考勤;刘某每月需上满28天;刘某不能拒绝派单。后来,刘某在送餐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为维护自身权益,刘某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标准在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具有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本案中,虽然双方名义上签订的是承揽协议,但从实际履行情况看:刘某需服从平台刷脸考勤管理、每月需上满28天、不得拒绝派单——这些特征均体现了较强的组织管理从属性。法院认定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平台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的用工主体责任。

法律依据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劳动关系成立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新业态用工相关指导意见:平台企业以合作为名掩盖劳动关系的,法院将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劳动关系性质。

律师提醒

新业态从业者不要被承揽协议、个体户等名义所迷惑。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核心在于是否接受平台实际管理、是否具有人身从属性。如发生工伤,可向平台主张用工主体责任。建议保存好考勤记录、派单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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