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法院:二手车调表近10万公里,车商构成根本违约被判退款赔偿

案件概述

深圳市民刘先生通过某二手车经销商购买一辆二手轿车,经销商声称车辆行驶里程仅2万公里。刘先生支付价款后委托第三方检测,发现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近12万公里,相差近10万公里,遂起诉至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定

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车辆里程数是影响二手车价格及消费者购买决策的核心因素。被告经销商篡改里程数的行为构成欺诈,严重影响消费者缔约意思表示的真实表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撤销购车合同,经销商退还全部购车款,并赔偿刘先生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律师提醒

购买二手车建议通过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核实里程数、车况、事故记录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证据。发现欺诈行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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